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到《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的正式印发,新一轮新农村政策体系已经基本成型。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今后一段时期“三农”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强调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提升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水平,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随后出台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将上述部署具体化为到2027年、2035年的阶段性目标和一系列量化指标。
在政策工具上,新阶段的新农村政策更加注重系统性和协同性。一方面,通过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机制,稳定种粮农民收益;另一方面,在财政、金融、土地、用能等方面向农业农村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村小微主体特点的信贷产品,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融资模式创新。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行动等重点工程,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了系列实施意见和技术规范,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分类处理、厕所革命和村庄绿化美化等方面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
值得关注的是,新农村政策更加突出“城乡一体”和“县域统筹”的制度安排。文件提出,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破除制约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更多向乡村合理流动,同时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序入市,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县城被明确为承接农业转移人口和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平台,相关政策鼓励将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把优质教育、医疗、养老资源布局在县乡节点,实现“以县促乡、以城带村”。随着这些政策逐步落地,新农村建设将不再是单线条的农村工程,而是在更大空间尺度上与城镇发展、区域产业和公共服务体系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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