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公布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为新阶段新农村建设描绘出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规划提出,到2027年,乡村全面振兴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郊区乡村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规划从粮食安全、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公共服务、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多个维度提出具体指标,标志着新农村建设全面从“基础性改善”迈向“系统性提升”阶段。
在建设路径上,规划强调要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建设。一方面,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不同地区自然禀赋和发展基础,将乡村划分为城郊融合型、产业发展型、传统保护型等类型,实行差异化发展策略;另一方面,突出县域统筹作用,以县城为重要节点统筹规划村庄布局、产业空间和基础设施,推动农村基础设施与城镇基础设施一体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一体配置。传统“重建设、轻运营”的模式正在被“建管并重、以管促建”取代,一批乡村在完善路、水、电、网等基础条件的同时,更加重视污水垃圾处理、生态修复和村庄风貌管控。
从产业和就业的角度看,新农村建设的发展重心正从单一农业生产转向“土特产+精深加工+文旅融合+数字经济”的综合模式。规划提出,要利用县域产业园区、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平台,完善“种养—加工—流通—服务”的全产业链,鼓励发展订单农业、品牌农业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民通过土地入股、务工就业和股份分红多渠道增收。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冷链物流、电商销售等环节的应用,正在打通农产品上行渠道,提升“新农村”的市场链接能力。可以预见,伴随乡村建设由“点上美”向“片区美”再到“全域美”演进,新农村将成为带动区域经济、承载城镇人口回流和推进绿色转型的重要空间载体。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55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