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国征信体系缔造面临最出色的问题是,作为征信体系原则基础的法则标准还没有建立,在我国现有的法则体系中,尚没有一项法则或法规为征信活动供应直接的根据,致使征信组织在信息收集、信息宣布等要害环节上无法可依,影响了征信业的健康打开。
从国外征信工作打开的阅历来看,一个国家征信工作能否健康、敏捷打开,要害在于该国有关企业资信方面的信息和大多数数据能否比较通明,能否通过合法的、揭穿而有用的途径被合法的征信公司获取。要做到这些,我们还存在许多制约要素。
符合国际惯例无缺的企业资信查询陈说的信息和数据首要来自于工商、海关、法院、技术监督、财政、税务、外经贸委、银行等政府和事务部分,当然还有恰当一部分信息和数据直接来自于企业。从近年各政府部分对征信公司打开数据情况来看,只需工商部分根柢结束了部分信息数据向群众打开,但打开的数据不无缺,近年只需企业注册数据的打开,企业年检数据还没有打开,而且各区域工商部分打开的程度也不共同。其他,有些部分的数据是有偿打开,但没有共同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