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公告建议撤销对自我国等进口之聚胺丝课徵反倾销税

2018-02-09 12:14:21     来源:城镇网     作者:     浏览次数:700

 

  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于2018年1月5日公布第F.No.15/17/2016-DGAD号公告,建议撤销对自中国大陆、我国、马来西亚、印尼、泰国、韩国进口之聚胺丝(Nylon Filament Yarn)课徵反倾销税。

  本案印度前于2006年终判对上述产品课徵反倾销税,并于2011年第一次落日複查调查后公告自 2012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2日继续课徵反倾销税,其中对我国胜隆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课徵每公斤0.31美元及其他业者课徵每公斤0.54美元之反倾销税(税则号列:2809.20.10)。

  印度反倾销局因印度厂商之申请,自2017年1月9日起对本案展开落日複查调查,并发布行政命令延长课徵反倾销税期间至2018年1月12日。今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公告建议撤销课徵反倾销税,印度政府若未做成继续课徵反倾销税之决定,本倾销案即于2018年1月12日落日结束。

  据有关业者表示,聚胺丝即俗称之尼龙纤维,可製成一般衣物,亦可与棉、毛和黏胶纤维混纺﹐使混纺织物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和强度,用于製造传送带、鱼网、缆绳、篷帆等。

  据印度海关统计,2016年印度自我国进口前述产品共2万8,097美元(佔该国进口市占率7.18%,排名第5),同年印度主要进口来源为中国大陆(市占28.29%)、越南(市占21.34%)、韩国(市占9.24%)。查我对印度聚胺丝之出口金额,自2012年课税至2016年平均每年出口额约为3万9,607美元,市占率从12%降至7.18%(详如附表)。

  本案调查期间涉案产品自我国等进口量持续减少,鑑于印方已建议不对自我国进口之聚胺丝续课徵反倾销税,我国相关产品可利用此机会拓展印度市场。

友情链接
重庆新闻社 人民经济网 消费周刊 华夏网 企业报道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订阅中心 | 网站地图 | 文章索引
中国城镇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1-2020 tongchou.org All Rights Reserved
ICP经营许可证号:京ICP备1403961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5584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东升园华清嘉园13号楼
服务咨询QQ:601346133 投稿邮箱:39325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