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于2018年1月5日公布第F.No.15/17/2016-DGAD号公告,建议撤销对自中国大陆、我国、马来西亚、印尼、泰国、韩国进口之聚胺丝(Nylon Filament Yarn)课徵反倾销税。
本案印度前于2006年终判对上述产品课徵反倾销税,并于2011年第一次落日複查调查后公告自 2012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2日继续课徵反倾销税,其中对我国胜隆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课徵每公斤0.31美元及其他业者课徵每公斤0.54美元之反倾销税(税则号列:2809.20.10)。
印度反倾销局因印度厂商之申请,自2017年1月9日起对本案展开落日複查调查,并发布行政命令延长课徵反倾销税期间至2018年1月12日。今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公告建议撤销课徵反倾销税,印度政府若未做成继续课徵反倾销税之决定,本倾销案即于2018年1月12日落日结束。
据有关业者表示,聚胺丝即俗称之尼龙纤维,可製成一般衣物,亦可与棉、毛和黏胶纤维混纺﹐使混纺织物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和强度,用于製造传送带、鱼网、缆绳、篷帆等。
据印度海关统计,2016年印度自我国进口前述产品共2万8,097美元(佔该国进口市占率7.18%,排名第5),同年印度主要进口来源为中国大陆(市占28.29%)、越南(市占21.34%)、韩国(市占9.24%)。查我对印度聚胺丝之出口金额,自2012年课税至2016年平均每年出口额约为3万9,607美元,市占率从12%降至7.18%(详如附表)。
本案调查期间涉案产品自我国等进口量持续减少,鑑于印方已建议不对自我国进口之聚胺丝续课徵反倾销税,我国相关产品可利用此机会拓展印度市场。